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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星 你该负何责

2000-08-29 来源:生活时报 记者 郭红梅 我有话说

本报讯明星该不该对虚假广告负责?一直是近来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。日前,中国315网就此进行了一次主题聊天。

中国广告协会副秘书长武高汉在聊天中称,如果名人事先知道广告是虚假的,还要去做,名人应承担连带责任。他认为,做广告是演员或广告模特的一种职业,但应讲职业道德,我国现在尚无此规定,但将来会有所规定。

有网友问:如果老百姓买了名人做广告的商品,但效果不实怎么办?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王前虎先生说,首先应该追究广告主的法律责任,如果具有欺诈的性质可以依据《消法》第49条的规定加倍索赔。不但广告主要承担责任,广告公司、广告媒介、广告演员也需承担连带责任。

最后,专家提醒消费者,在购买同一商品时,千万不要因为名人做过广告的就买,否则就不买,如此就进入了误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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